跳到主要內容區

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,請查照。

旨揭教育部113年9月3日臺教高通字第1130086494號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,請貴校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