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: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,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

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3年2月6日智著字第11360002320號函辦理。來函說明請參考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