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112年4月20日臺教資(四)字第1122701549號函,補正本部112年4月13日臺教資(四)字第1120036377號函附件,請查照。

一、旨揭教育部112年4月20日臺教資(四)字第1122701549號函,補正本部112年4月13日臺教資(四)字第1120036377號函附件,請查照。
二、上述「本校111年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提報作業」,說明如下:
1.依來函附件1_數位部函本校自即日起至5月26日(五)前至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作業管考系統完成旨揭提報作業。
2.相關提報作業詳見附件,附件1_數位部函;附件2_管考系統帳號申請手冊;附件3_111年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提報作業簡介;附件4_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檢核表範本;附件5_公務機關應辦事項填報範本;附件6_附表1機關資安人力;附件7_附表2經費配置;附件8_附表3-1機關資通系統與服務資產清冊(本機關自行或委外設置、開發之資通系統);附件9_附表3-2機關資通系統與服務資產清冊(使用「主管上級其他機關」維運之資通系統);附件10_附表3-3機關資通訊設備清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