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函轉行政院112年資通安全稽核計畫及稽核作業說明簡報,請預為準備,請查照.

一、旨揭教育部112年4月11日臺教資(四)字第1120036343號函,函轉行政院112年資通安全稽核計畫及稽核作業說明簡報,請預為準備,請查照。
二、上述「行政院112年資通安全稽核計畫」,說明如下:
1.依據:資通安全管理法第7條第2項、第13條第1項辦理。
2.相關規定詳見附件1至附件16,附件1行政院函;附件2行政院112年資通安全稽核計畫;附件3資通安全實地稽核項目檢核表(公務機關);附件4資通安全實地稽核項目檢核表(特定非公務機關);附件5受稽機關現況調查表(範例);附件6技術檢測基本資料調查表;附件7核心資通系統評選表;附件8核心資通系統安全防護評量表;附件9組態設定現況調查表;附件10工業控制系統(Industrial Control System, ICS)盤點表;附件11工業控制系統(Industrial Control System, ICS)評選表(範例);附件12工業控制系統(Industrial Control System, ICS)資安項目檢核表附件;附件13資通安全技術檢測評分表;附件14資訊系統實地稽核評分表;附件15工業控制系統實地稽核評分表;附件16資通安全稽核作業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