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編號:NTCUST-ISMS-A-001
機密等級:一般
版 次:1.0
發行日期:113.11.4
1 目的
作為本校資通安全管理制度(以下簡稱ISMS)相關管理辦法以及作業程序之參考依據。同時沿用國際標準組織(ISO)所訂定之持續改善P.D.C.A.循環流程管理模式並符合國際標準資訊安全管理系統(ISO 27001),整合及強化資通安全管理體系,建立制度化、文件化及系統化之管理機制,持續監督及審查管理績效,以落實資通安全管理及業務持續營運之理念。
2 適用範圍
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校之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。
3 目標
為維護本校資訊資產之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,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之安全,期藉由本校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以達成下列目標:
3.1 保護本校業務服務之安全,確保資訊需經授權人員才可存取資訊,以確保其機密性。
3.2 保護本校業務服務之安全,避免未經授權的修改,以確保其正確性與完整性。
3.3 建立本校業務永續運作計畫,以確保本校業務服務之持續運作。
3.4 確保本校各項業務服務之執行須符合相關法令或法規之要求。
4 責任
4.1 本校應成立資通安全組織統籌資通安全事項推動。
4.2 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訊安全管理制度,並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。
4.3 本校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皆應遵守本政策。
4.4 本校全體人員及委外服務廠商均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,通報資通安全事件或弱點。
4.5 任何危及資通安全之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校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。
5 管理指標
為確保本校各項資通安全之管理品質及運作效率能持續不斷提升,應擬訂各項資訊安全管制目標與措施,並檢討確認其可行性與有效性。同時,為評量資訊安全管理目標達成情形,特訂定資訊安全管理指標如下:
5.1 定量化指標
5.1.1 蒐集單位內資通安全相關之管理數據與資料,並加以統計分析作為資訊安全目標之設定及審核之參考依據。
5.1.2 資訊安全目標應考量各單位之特性及能力,並應針對各項資安作業之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分別擬定適合本校之資訊安全管理目標。
5.1.3 將重要資訊安全管控流程尋找適當監測點,列入資訊安全目標持續監測。
5.2 定性化指標
5.2.1 應定期審查本校資訊安全組織人員執掌,以確保資通安全工作之推展。
5.2.2 應符合主管機關之要求,依員工職務及責任提供適當之資通安全相關訓練。
5.2.3 應加強本校資訊機房設施之環境安全,採取適當之保護及權限控管機制。
5.2.4 應確保資訊不因傳遞過程,或無意間之行為,透漏給未經授權之第三者。
5.2.5 應加強存取控制,防止未經授權之不當存取,以確保本校資訊資產已受適當之保護。
5.2.6 本校資訊系統開發應考量安全需求,並定期稽核安全弱點。
5.2.7 應確保所有資通安全事件或可疑之安全弱點,均依循適當之通報機制向上反應,並予以適當調查及處理。
6 審查
本政策應每年至少審查乙次,以反映政府法令、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,並確保本校業務永續運作之能力。
7 實施
1.本政策經「資訊治理管理委員會」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 2.本校入口網站所公告之「資通安全政策」為彙整重要資訊之版本,內容如附件一所示。
8 附件
1. 「資通安全政策」網站公告版。